范畴 Grp
范畴 Grp
对群之间的映射,我们可以附加额外条件,要求其保持群乘法结构,以此构成一个新范畴 中的态射.
群同态
设 为群,其上有一个具有单位元、结合律且可逆的二元运算
对任意两个群 和 ,其间的群同态(group homomorphism)
首先是一个集合函数 ,同时它还要保持群的运算结构.什么样的结构是我们自然而然想要保持的?
对任意集合函数 ,根据(笛卡尔)积的泛性质,我们有(笛卡尔)积函数
其定义式为
以积函数为媒介,我们能画出以下图:
那么一个自然地想法是:让上述图交换.
定义 1 设 和 为群,若 使得上述图交换,则称其为 到 的一个群同态(group homomorphism).
当然只用图来描述群同态显得过于抽象,它可以用更精细的方式描述.为方便书写,我们将 视作 或 的同义词,具体表示哪个群上的运算取决于上下文.
命题 1 设 和 ,则 是群同态当且仅当对任意 都有
证明 只需将“图交换”翻译过来即可.设 为任意元素.沿着图上方的路径得到复合函数 ,其满足
沿着下方路径得到复合函数 ,其满足
因此“图交换”等价于 .
范畴 Grp
现在我们定义范畴 .其对象为全体群构成的类.对任意群 与 ,定义 为全体从 到 的群同态构成的集合,态射的复合就是群同态的复合(亦即集合函数的复合).换言之, 中的态射就是群同态.当上下文明确所讨论的范畴是 时我们常常将“群同态”简称为“同态”.
显然恒等函数 是群同态,它就是 上的单位态射.
对任意群 以及群同态 、,要验证态射的结合性,只需验证下图是交换的.
这几乎是不言自明的,读者可自行验证.综上所述,我们验证了 确实是一个范畴.
暂停思考:逆运算
细心的读者可能已经发现了一个问题:群上还有一个求逆的运算
我们尚未对其作任何讨论.我们自然希望群同态也能够保持逆的结构,也就是保持下图交换.
幸运的是,这无需修改目前对群同态的定义:它自然满足.
命题 2 设 是群同态,则
- ;
- .
证明 对于群同态 有
根据 上的消去律(即两侧同时乘以 )得到 .
对任意 有
两侧同乘 得到 .
积
很像 ,其中的群同态都可以视作普通的集合函数,但两者自然也是有很多不同之处的.我们知道 中 是始对象,但没有终对象.
命题 3 平凡群是 中的始对象与终对象.
证明 平凡群 显然是终对象,因为到其上的映射只能是常值函数 ,且这显然是群同态.
欲证 是始对象,需要证明:对任意群 而言,形如 的群同态是唯一的.由于群同态具有性质 ,这就唯一确定了定义域中元素的映射法则.因此 只能是常值函数 .
中也有满足泛性质的积.对任意群 与 ,我们依然记 为集合的(笛卡尔)积,并为 定义一个运算以使其成为群:
显然单位元是 , 的逆是 .运算的结合律也是显然的.
我们依然令 与 为 中(笛卡尔)积所对应的投影函数,即
这两个函数显然也是群同态.
命题 4 对于如上定义的逐元素乘法运算, 是 中的积.
证明 任取群 和群同态 、.根据 中的结论,我们唯一存在映射 使得下图交换:
故只需证明 为群同态.对任意 有
故 是群同态.
上也存在余积,但这需要引入自由群的概念,而集合的不相交并不再适用.由于我们几乎不使用群的余积,这里不过多赘述.
阿贝尔群
范畴 则是所有阿贝尔群(交换群)以及其间的群同态构成的范畴,它性质更好,也是后面很多地方都要用到的范畴.很容易验证在 中,平凡群依然是始对象与终对象,且集合的(笛卡尔)积依然是 中的积.与 不同的地方在于, 中的余积和积是一样的.对于阿贝尔群之间的(余)积,我们一般称之为直和(direct sum),并记作 .这与 的含义是一样的,但可用于强调 和 是阿贝尔群,且此时群运算一般使用加法 表示.
命题 5 集合的(笛卡尔)积是 中的余积.
证明 设 与 是阿贝尔群,定义包含映射
任取阿贝尔群 和群同态 、,我们证明唯一存在群同态 使得下图交换:
如果 存在,则对任意 和 有
进而
换言之,如果 存在,则它只可能定义为
于是我们只需验证如此定义的 为群同态.对任意 和 有
故 确实是群同态.注意上述证明过程中要求 是阿贝尔群.
上述证明过程中唯一确定的群同态 一般记作 .